浙江省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

[2023-07-06] 179

    近日,浙江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,补贴对象为全年粮油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。

  《通知》强调,实施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,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粮食生产稳定发展。各地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 导和统筹协调,建立健全农业农村、财政等部门及乡镇(街道)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,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层层压实责任,切实抓好政策落实。要多渠道大力宣传解读政策,让农民了解熟悉政策,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,切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,努力扩大粮食生产面积。要做好资 金精准使用,强化资 金管理,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、公开公正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,确保动态补 贴资 金使用效 益。

  《通知》明确,所有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 贴的申报、核定、公示、发放等程序,需与省级粮油规模种植补 贴同步进行。各地可视情先行垫 付或在省级预拨下达的粮油规模种植补 贴等相关政 策性补 贴资 金中先行兑 付,待年度结束后,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种植情况据实结算。

 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 责人表示,浙江省将对6月份晚稻种植农 资价 格再次进行监测测算,若达到政 策调整触发条件,则按6月成本数据测算补 贴标准,并作为全年动态补 贴发放标 准。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相应政 策制度,弥补农民种粮成本支出,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效 益,确保粮食稳定生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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